我国鼓励外商投资生产型数码印刷机
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去年就发布通知,对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在2011年4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。这是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第五次修订,征求意见稿是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在2007年版《目录》的基础上修订形成的。
征求意见稿分为鼓励类、限制类、禁止类3部分,与印刷及相关行业有关的条目分别被列入了鼓励类和限制类目录。值得印刷及相关行业关注的是,生产型高速数码印刷机制造被新列入其中的鼓励类目录,这表明国家或将鼓励外商投资生产型高速数码印刷机制造业。
查询发现,与2007年版《目录》相比,征求意见稿在内容上有两个变化,都与印机制造业有关。其一,在鼓励类目录中新增一项:速度在100米/分钟以上、幅宽在450毫米以上生产型高速数码印刷机制造。其二,在鼓励类目录中删去一项:对开双面印单张纸多色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为13000对开张/时(720毫米×1020毫米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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